典护绿水青山 践行生态担当|慈利法院巡回审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
2026-08-26 17:47:4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代可怡 | 点击量:568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代可怡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已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。为深入贯彻落实法典精神,推动生态环境司法走进乡村、贴近群众、落地见效。慈利县人民法院以“巡回审判+普法答疑”的形式,用看得见、听得懂的司法方式守护绿水青山。

为实现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,该院在慈利县零溪镇四坪村,巡回开庭审理吴某失火烧山引发的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件。该案系村民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山林火情,造成当地农庄财产受损,对周边多名村民林木、植被造成不同程度损失,属于典型农村生态环境、森林防火涉民生案件。

庭审现场设在乡村一线,由四坪村村委会组织村民集中旁听,承办法官严格依照《生态环境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围绕失火原因、损害范围、责任承担、赔偿标准等焦点问题有序开展庭审,完整还原案件事实,规范组织举证、质证、辩论,让广大村民零距离感受生态环境司法审判全过程。

庭审结束后,该院干警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围绕野外用火红线、山林保护义务、失火法律责任、财产损失维权途径等内容,针对村民提问逐一释法答疑,通俗易懂讲清法律边界,让群众深刻认识到违规用火、破坏生态的严重法律后果。

下一步,慈利法院将持续深耕环资审判业务,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、乡村普法、生态志愿活动,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生态保护法定义务,养成绿色、低碳、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,以高质量生态司法护航美丽家园建设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